# 现象学 —— 胡塞尔

事物的本质及认识

胡塞尔的现象学关注的是 “认识如何可能”(认识的过程)的问题,是对认识本身的批判,这是反对以往的科学仅仅关注 “认识的对象” 而并不关注认识本身 ** 提出的。

胡塞尔的核心命题就在解释:认识如何可能,或我们认识是否能与内在事物一致的问题(我们能不能清除一切对实存的主观设定,而完全客观地看待事物本身)。

在胡塞尔那里,被给予性意味着 :一个东西 “没有表述其他什么”“没有超越自身去意指什么” 它所展示的东西完全都是自身被给予的东西,胡塞尔认为人的 “思维” 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而以往的所有科学研究中,研究者都是带有主观设定和滤镜去看的,因此所有的物在科学研究那里都无法具有 “绝对的被给予性”,都是不可靠的。

在胡塞尔那里,“意向性” 作为现象学的 “不可或缺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 标志着所有意识的本己特性,即:所有意识都是 “关于某物的意识” 并且作为这样一种意识而可以得到直接的指明和描述。关于某物的意识是指在广义上的意指行为与被意指之物本身之间可贯通的相互关系。

对 “意向性” 之把握的惟一途径在胡塞尔看来是本质直观的反思:“在意向性被反思揭示并因此而自身成为课题之前,它始终是隐蔽着的”